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

 关于浙江申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西菱环保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0-17 浏览次数:0

一、年产1万吨高分子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先行)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主要生产工艺为搅拌、挤出、冷却(直接)、切粒、密炼、开炼、冷却出片、发泡、连接、切片、检验、入库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上料机、密炼机、开炼机、发泡机、出片机、拌料机、挤塑机、切粒机等。原料使用LDPEEVA、碳酸钙、ADCDCP、硬脂酸、氧化锌等。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3500吨高分子塑料制品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0万元,占总投资的7.50%

建设单位:浙江申亚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企业于201911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西菱环保新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高分子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1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对该项目作出审查意见(台环建(温)[2020]3号),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企业20198委托台州市净霸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对配料、炼塑及发泡废气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设计并安装,于20203委托台州市天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设计并安装。20204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并同时开始项目相关工程、设备及环保设施的调试。

本次先行验收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为配料粉尘、破碎粉尘、炼塑废气、发泡废气及锅炉燃烧废气。

  1. 配料粉尘、破碎粉尘:本项目已设置1独立密闭的配料间,在解包、配料操作时配料间均保持密闭状态,且已在配料操作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对配料粉尘进行收集;同时于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与配料粉尘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15m高空排放。(2)炼塑废气:本项目为先行验收项目,企业现已安装挤塑机1台,密炼机2台,开炼机3台。企业已于开炼机、密炼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且已于造粒挤出工序出料口设置集气罩进行抽风,具体建设见表1

1实际炼塑废气处理措施

工序

造粒

密炼

开炼

污染因子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处理工艺

水喷淋+除湿+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

布袋除尘

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

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

注:“()”里的代表密炼、开炼共用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造粒废气处理单独使用一套“水喷淋+除湿+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设施处理说明:现已实施建设设备中,密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和开料废气汇合后,

经一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与已经过处理的造粒废气汇总至同一根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3)发泡废气:本项目先行,实际仅建设了部分设备,已实施发泡机4台,二次发泡机未建设。企业已于发泡机设备安装上吸式抽风装置,并且四周已垂挂软帘,经水喷淋+湿+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4)锅炉燃烧废气:本项目实际已设置1台全自动燃气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4t/h,为发泡工序提供热源,燃气锅炉废气已经高度12m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各废气总排口两周期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次先行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直接)、喷淋用水、蒸汽冷凝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已建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制度,雨污管已接入园区管网。冷却水(直接)、蒸汽冷凝水、喷淋用水均定期补充,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管网。废水最终由上马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1)生产废水: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水回用水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石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和pH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冷却用水(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均回用于生产。(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总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的最大日均浓度和pH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的最大日均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本项目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北各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厂界西临近盛阳路(城市主干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品及集尘灰经收集后均回用于生产;产生的一般包装固废经收集后交由陈智慧个体户综合利用,妥善处理;产生的饱和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危险包装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等已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1.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tzxtt.com/Download.asp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1mNws6H3mLKO4IyzuxsQw
    提取码:dc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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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01017日至20201117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01117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地址:台州市温岭区月河北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