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

 关于台州飞跃科创园有限公司飞跃科创园项目(二期)(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9-10 浏览次数: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49幢工业用房(23-1#-31#33-1#-65#66#68#-73-1#75#),其中66#为原有厂房

 

建设单位:台州飞跃科创园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机场路109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保执行情况

1施工期

(一)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已加强施工废水管理与处理,在施工期间,将含泥沙泥浆废水经场地内临时中转池暂存后,及时外运至集聚区东部新区范围内消纳地点(11号区块),施工机械设备与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设置了化粪池,用于处理施工期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道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单位采取堆放场地加盖蓬布、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用水将轮胎冲洗等措施减小了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本项目建设成后将出租或出售给企业从事生产,今后若确定项目上马,企业在入驻前需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项目建设成后均预留车间排污口、生产废水、废气等洽理设施的位置。

三、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tzxtt.com/Download.asp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18910日至20181010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181010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