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

 临海市乐玛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3-1 浏览次数:0
  1.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30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临海市乐玛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杜桥镇大汾马路桥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 环保执行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监测期间生产废水中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值均能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类污染物标准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类污染物标准的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

    该项目油漆废气处理设施两周期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的要求,乙酸丁酯排放浓度符合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恶臭排放浓度符合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拉砂抛光废气处理设施排放的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要求。

    该项目监测期间各无组织监测点中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均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标准要求,乙酸丁酯的浓度最大值能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要求,恶臭的浓度最大值能符合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该项目年排放废水量约为 1563t,化学需氧量外排量约为 0.062t/aNH 3 -N 外排量为 3.1kg/a(满足环评批复总量要求控制值废水排放量1632t/a、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0.082t/aNH 3 -N 排放量 0.008t/a)。根据监测结果得到,该项目年排放废气总量约为 9.47×107 标立方米,其中工业粉尘排放量为 82 千克/年;二甲苯排放量为 0.060 /年,乙酸丁酯排放量为 0.151 /年,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511 /年,符合环评中 VOCs 排放量为 1.402 /年的要求。

三、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tzxtt.com/Download.asp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1931日至2019329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19329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临海市环境保护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