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产眼镜400万副的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眼镜工业园区,面积3918平方米。企业利用已建厂房实施生产,购置注塑机、喷台等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万副眼镜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占总投资的48.4%。
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沿海眼镜厂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眼镜工业园区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4日在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1002-40-03-091029-000),于2019年4月委托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州市椒江沿海眼镜厂年产眼镜400万副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5月20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对该项目作出审查意见(台环建(椒)[2019]59号),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企业于2019年5月开始年产眼镜400万副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建设,并同时委托山东天湖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水处理设施、台州市永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处理设施设计、安装。本项目于2019年6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并同时开始项目相关工程、设备及环保设施的调试。
本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喷漆(喷漆、喷金油、热风干)工序废气、拉砂抛光粉尘。喷漆工序废气(喷漆、喷金油废气先经过一道水帘预处理)收集后经喷淋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拉砂工序粉尘收集后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各废气总排口两周期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注塑直接冷却水、振机研磨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注塑机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制度,雨污管已接入园区管网。注塑直接冷却水经厂区物化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振机研磨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收集后经厂区物化沉淀+A/O生化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纳入市政管网。注塑机冷却采用间接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最终由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LAS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废水处理设施水泵安装整体隔声罩。本项目厂界各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四、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tzxtt.com/Download.asp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29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19年9月29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