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环保验收

 关于台州市创丰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副眼镜的技术改造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9-2 浏览次数:0

一、年产230万副眼镜的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主要工艺为注塑、喷漆、抛光、振机/滚筒研磨等工序。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注塑机喷台、拉砂抛光机、布轮抛光机、振机等。塑料原料使用PCTr新料。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230万副眼镜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49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5万元,占总投资的23.3%

建设单位:台州市创丰眼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六联村

环评编制单位: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812月在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企业于20194委托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州市创丰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30万副眼镜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520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对该项目作出审查意见台环建(椒)[2019]45号),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企业于20195月开始技改项目的工程建设,同时委托台州市永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天湖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安装,于20196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开始项目工程、设备及环境保护设施的调试。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注塑废气拉砂抛光粉尘、抛光粉尘和喷漆工序(喷漆、喷金油、烘干)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拉砂抛光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收集后经排气筒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工序(喷漆、喷金油、烘干)废气经水喷淋+过滤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注塑工件直接冷却废水、振机/滚筒研磨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通入厂区物化沉淀+A/O生化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废水最终由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注塑工件直接冷却废水经厂区物化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注塑工件冷却工序。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LAS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废水处理设施水泵安装整体隔声罩。本项目厂界各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1. 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tzxtt.com/Download.asp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57Kkxbjpz3Mv8a1nsItvw  提取码:3ryt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1992日至2019929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19929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