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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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电动车塑料外壳产品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7-12 浏览次数:0

一、年产100万套电动车塑料外壳产品项目(先行)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本(先行)项目建有年产40万套电动车塑料外壳产品喷漆件的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建设单位:台州麟轩汽摩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海城路2388号高海科技4幢四层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81112日,台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对本项目进行批复(台开环建[2018]26号),同意该项目实施建设,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UV漆喷漆固化废气、油性漆喷漆调漆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

(1)水性漆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房用于布置水帘式喷漆台,喷涂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帘吸收装置的抽风机排出,水性漆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经水帘喷台处理后再经两级水喷淋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水性漆、油性漆烘干废气

本项目工件喷底漆、面漆后,在烘干房内烘干。烘干工序进行时,烘干房房门关闭,烘干房采用顶部集气方式。工件喷UV漆后,在固化通道内固化,在固化过程中,极小部分溶剂在工件进出固化段时散发于车间空气中,绝大部分通过抽风机排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异丙醇、臭气浓度、二甲苯和正丁醇,废气经收集后首先经过过滤箱过滤,然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床。当活性炭吸附饱和时,利用燃烧室通入70-80℃的气体对活性炭进行脱附再生,浓缩脱附后的高浓度废气通入燃烧室进行燃烧。活性炭脱附出来的有机废气由离心风机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油性漆喷漆、调漆、UV漆喷漆固化废气

本项目调漆工序进行时,调漆房门关闭,采用顶部集气方式,调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调漆房顶部的抽风机排出。喷漆房用于布置水帘式喷漆台,喷涂工序进行时,喷房门关闭,喷涂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水帘吸收装置的抽风机排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乙酸丁酯、异丙醇、臭气浓度、二甲苯和正丁醇,油性漆喷漆、调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喷淋塔,利用水喷淋首先对废气进行净化,然后再进入光氧催化设备,然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床;UV漆喷漆固化废气则先利用回收装置回收部分,剩余的部分先通过喷淋塔经过水喷淋净化气体,再进入喷漆废气的光氧催化设备中,然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床,当活性炭吸附饱和时,利用催化燃烧床进行离线脱附处理,最后所有有机废气汇总后由风机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除漆雾废水、废气喷淋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人数为50人,无食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除漆雾废水

本项目喷漆台采用水帘去除喷涂产生的漆雾,之后再通过水喷淋设备进一步去除喷漆产生的漆雾。该废水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外排至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再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3)废气喷淋废水

本项目喷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需经两级水喷淋和喷淋塔处理,该废水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外排至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再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废水排放符合纳管标准。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有: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禁止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噪声符合相关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油性漆渣、水性漆渣、UV漆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材料、废贴纸、废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其中油性漆渣、水性漆渣、UV漆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已暂存危废仓库,并建立台账,同时已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废贴纸由王书更收购,王书更回收后出售给台州椒江新时代塑料纸箱厂进行加工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在厂区西北角建有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危废仓库面积约25m2,门口贴有危险固废警示标识,地面设有防腐蚀防渗漏材料;一般固废仓库主要存放废贴纸,面积约30m2;产生的固废已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分类收集、存放,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四、公示网址:https://pan.baidu.com/s/1s1FEm80VczxbdzmMZhSWAA

提取码gdbt
公示时间:2019712日至2019811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19811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0576-88909679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甲南大道东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