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产2000吨玻璃纤维制品、6万台风机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台州市路桥锦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九龙工业区2号。项目主要设备为玻璃纤维生产线、水切机、车床、磨床、钻床、冲床、焊接机、喷塑线等,布置在1幢三层的生产厂房内。项目已形成年产2000吨玻璃纤维制品、6万台风机的规模。
企业现有工人数为120人,不设食堂和宿舍,风机采用单班制,玻璃纤维制品生产采用三班八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时间300天。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0万元,占总投资的13%。
建设单位:台州市路桥锦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九龙工业区2号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2018年9月,企业委托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编制《台州市路桥锦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玻璃纤维制品、6万台风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9月18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对本项目进行批复(台路环建[2018]103号),同意本项目实施。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于2016年10月进行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1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
本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收集后汇总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风机风量35000m3/h,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其中红色塑粉2个喷台,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总风量6000m3/h,蓝色塑粉1个喷台,设置一套布袋除尘系统,总风量3000m3/h,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中极少含有树脂的挥发物或分解物,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微负压方式收集,收集后通过2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玻璃纤维生产废气经收集后汇集进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处理后于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总排口两周期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玻璃纤维分切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口达标排放,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路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的平均排放浓度和pH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项目布局合理,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厂区有一定的绿化,操作时采用紧闭门窗等降噪方式,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各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边角料、焊渣、喷塑集尘灰、废玻璃纤维、包装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区的一般固废仓库,其中出售边角料、焊渣、废玻璃纤维、包装固废出售给浙江绿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妥善处置,喷塑集尘灰经回收后重新利用;危险固废为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树脂、废活性炭,会统一收集在位于4F西侧的危险固废仓库内(危险固废仓库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仓库外贴有危险警示标识和周知卡),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含油抹布为豁免危废,与员工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的处置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监测结果
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见监测报告。
四、公示网址:浙江鑫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链接:http://www.tzxtt.com/Download.asp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VLtCUT_jz_U06tKD0MtrA
提取码:ujfa
公示栏目:网页首页右上方——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14日。如对该项目环保验收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1月14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反馈。
五、联系方式: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月河北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