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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即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防护措施设计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即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即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防护措施设计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即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的综合评价。适用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试运行期或竣工验收前。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即通常所说的检评,是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出相应评价。适用于已投入正常运行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明确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通常检测的危害因素类别有粉尘类、金属类、非金属类、有机类、农药类、物理因素类(含放射)、生物类等危害因素,进行现场采样及检测时,需检测的工作场所应正常生产,避免人为干扰采样及检测;检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4.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定期或不定期对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价。适用于已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5.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即日常检测,适用于对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进行的日常定期检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作业场所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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